安徽发布12条提醒规范中秋国庆网络交易行为

发布时间:2023-09-19 浏览:657

本网讯(吴灿东)为规范中秋、国庆期间网络交易行为,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经营秩序,近日,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第三方合作单位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发布12条合规提醒。

根据提醒函,平台内经营者需公示经营者信息,不得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误导消费者;平台需加强治理能力,审查核验经营者资质和商品信息,禁止无证无照经营;同时,与监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,及时处理违规商品和服务信息。

提醒函还要求严禁不公平格式条款、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,禁售违法违规产品。平台需加强价格自律,不得实施价格欺诈、哄抬价格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。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采取禁限措施,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经营者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、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。

对于食品安全问题,平台要确保食品经营者取得相关许可证,排查“三无”外卖。同时,要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,加强交通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。

提醒函还强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,要求商家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、网络购物“三包”等规定,禁止强制消费;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妥善处理消费纠纷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